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,各地复工复产加快有序推进,但最近河南洛阳市民发现,街头的共享单车不好找了。据报道,当地城管部门以共享单车企业管理不到位、消毒杀毒不及时为由,将几家企业的5万余辆共享单车集中扣押在一处停车场。随后,在城管部门举行的一场招标会上,按照事先确定的“N选1”规则,一家单车企业购买环卫部门服务并获得进入资格,其他企业被要求退出市场。
发生在洛阳市的这起“共享单车去哪儿了”事件,引起了舆论特别关注。这主要是因为,在当下疫情防控关键期,共享单车作为防控优势仅次于私家车的交通工具,原本应当优先投入使用,以更好地服务市民出行,更有效助力疫情防控,不料却在洛阳遭此变故。疫情发生以来,很多城市都加大了对共享单车消毒杀毒的规范管理,洛阳在这方面也做得不错,扣押5万辆共享单车之后,有关部门未再提及“消毒杀毒不及时”的理由,可见5万辆共享单车被扣另有缘由。
现在看来,另一个缘由应该是“共享单车企业管理不到位”,使大量共享单车被乱停乱放,影响道路街巷秩序和市容市貌。这种情况在洛阳可能有,在其他城市也可能有,各地解决的办法也不一样。大多数城市设定严格的标准,要求共享单车企业投入足够人力和资金,确保共享单车使用、停放等严格遵守规则,否则企业和用户都将受到相应处罚,对企业处罚的上限可达“勒令退出市场”。另有一些城市探索共享单车企业与环卫部门合作机制,由共享单车企业出资购买环卫部门的服务,由环卫工人负责共享单车清洁维护、规范停放、转移清运等工作。
洛阳城管部门举行招标会,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出资购买环卫服务,采用的就是上述后一种治理办法。这种办法如果做好了,既可以解决共享单车企业人力不足、车辆管理不到位的矛盾,也有助于环卫部门增加收入,改善环卫工人的薪酬待遇,使共享单车企业和环卫部门实现双赢。
然而,这种办法也有可能做不好,比如管理部门设定的购买环卫服务价格太高,令共享单车企业吃不消,购买服务无法达成,双赢就不能实现。另一种做不好的情况,就是像洛阳城管部门那样,通过共享单车企业购买环卫服务招标这一环节,管理部门制定的“N选1”规则,只让一家企业中标进入市场,其他企业面临被迫退出的命运。
上述“N选1”招标做法,人为导致一个地方、一个城市只有一家共享单车企业提供服务,一方面从程序上排斥了共享单车市场的良性竞争,势必影响当地共享单车服务的水平;另一方面,也人为推高了共享单车企业购买环卫服务的价格,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,而这种成本最终会转嫁到用户身上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排斥正常竞争的共享单车企业“N选1”模式,也可能发展到购买环卫服务价格太高,令企业无法承受的地步,最终出现共享单车企业全部被迫退出的尴尬局面。
共享经济的实质在于“共享”,既包括共享产品和服务,也包括共享资源和市场,因此必然包括“共享”竞争。疫情结束之后,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恢复正常,需要共享单车继续发挥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重要作用。“N选1”招标之类管理措施,限制乃至取消了共享单车资源和市场的竞争,也就限制乃至取消了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的实质,并限制乃至可能最终取消共享单车服务。这种倾向应当引起足够的警惕。(郭海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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